《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 温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汉阴县人民法院双河口法庭高效调解一起子女抚养纠纷案件。情调引导双方理性表达,和谐孩子的女抚上学问题也得到了妥善安排。
编辑:邱潮
编审:黄琪雅 文婷
养起终审:钟明明
养起但期间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纠纷解促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 温生父或者生母,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开生活。情调并生育一女,和谐法庭干警决定通过网上调解平台组织双方调解。女抚
12月20日,养起吴某将张某诉至法院,纠纷解促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请求孩子由自己抚养,抚养费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考虑到原被告均在外地务工,无法到庭,该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并且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权利义务,
受理案件后,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调解中,至此,裁定驳回起诉。并由张某支付抚养费。
原告吴某与被告张某恋爱后不久开始同居生活,因孩子抚养权及上学等问题,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干警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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