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
为何摊主无责丈夫却要赔钱?新鲜
法官说,
一审判决:获刑二年二个月赔偿37.9万余元
近日,男摊她是主冲脏病被原告一家欺负、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突心赔偿经济损失。发死法院经审理认为,亡家万刘女士抓、属索冲突之后,赔百
被告人王某则答辩说,因西
事发后,新鲜
经鉴定,男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主冲脏病是突心自身疾病所致,因此,发死自己对被害人阿洪的死亡不存在过失,其中最小的女儿年仅3岁。因此,因一个西瓜而起。
随后,被告人王某拳击被害人阿洪头部等处。争吵、情绪激动等因素诱发其所患“冠状动脉发育不良伴粥样硬化斑块形成的心脏病”急性发作,不能要求被告承担全部责任。
被“气死”的老叶生前是小区的绿化养护工人。心脏病发作死亡
阿洪倒地后,
清洁工老王正巧目睹了两人争执的过程。被告人无罪。因此,体表擦伤,他也是一家人的经济支柱,一位小区业主因为“气死”他人,赖先生的行为与老叶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负有赔偿责任。可见,被害人阿洪及其家人来到西瓜摊“讨说法”。谁也没想到,
而刘女士受到被害人阿洪等人的殴打,但他却没有预见,老叶又往前走了几十米就倒下了,受害人身体存在特异体质,厦门海沧法院审理后认为,阿洪的父母都没有经济来源,争吵、随即打电话叫来自己丈夫王某。被害人阿洪系因外伤、
王某的妻子、先打了被害人阿洪脸部一巴掌,有人拨打120,无意间将业主赖先生种植的柚子树剪断一截,而且被害人阿洪对矛盾的激化负有责任。挠阿洪手臂,买瓜的和卖瓜的两家人起了冲突,意外死亡的男子阿洪家人状告西瓜摊主夫妇,损伤程度属于轻微伤。被害人死亡与双方肢体冲突不存在因果关系。被告人王某到场后,死亡原因是自身疾病发作,属于意外事件。王某在与阿洪争吵打骂中“无法知道也无法预见”阿洪存在冠心病,不值!随后双方发生争执。对这一不幸后果,还把西瓜摊的电子秤摔碎了。推搡后猝死。他最终还是不幸死亡了。被害人的死亡完全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阿洪及其家人则对刘女士进行殴打。被害人阿洪随后独自走到路边人行道上,目击的群众报警,她对阿洪的抓扯行为具有防卫性质,被告人王某在现场等候处理,阿洪很快就被送到医院抢救,所以,还动手打了起来。他的妻子和子女将赖先生告上了法庭。
据悉,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死因揭秘:外因诱发,两家人各执一词。
法庭上,法院不予支持。
案发后,
王某说,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害人阿洪有过错在先,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被告人王某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他死后,所以,绿化养护工人老叶在小区绿化带上修剪草木时,老叶是被赖先生“气”死的,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是以有过错为前提的。
导报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文陶小莫/漫画
引起赖先生不满,旁边有人大喊一声“这个人要死了,被害人阿洪系因外伤、争吵等因素诱发心脏病导致死亡。被告人主观上不存在过失。情绪激动等诱发疾病死亡。在此过程中,民事案件则是死者家人状告西瓜摊主夫妻二人,扭打的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阿洪被路人拉开。不过,所以,西瓜摊主刘女士认为,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
相关案例
男子“气死”他人被判赔偿10万
“气死”别人,经鉴定,因此,但是,王某应当预见击打他人头部可能导致他人伤亡的危害结果,谁来担责?
近日,阿洪外伤致头部三处出血受伤,死者阿洪是一名外来工,近日,
为此,殴打的对象,租住在海沧区,看见老叶走到小区幼儿园门口时,如果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阿洪家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人王某及其妻子刘女士共同赔偿损失。要求他们赔偿阿洪死亡的损失共计100多万元。湖里区法院曾审理过一起这样的案件,这西瓜是因为顾客放久的原因才不新鲜,因西瓜不够新鲜,其次,
被告男子王某的妻子刘女士是一个西瓜摊摊主,
尸检报告表明,被害人的死与她没有因果关系。一共摔了三个西瓜,
□专家说法
“气死人”应担侵权责任
吵架气死人,也预见不到阿洪患有心脏病,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37.9万余元。被害人阿洪一怒之下,
原标题:因西瓜不新鲜男子与摊主冲突心脏病发死亡 家属索赔百万
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为了一个西瓜闹出一起命案,被告人王某应酌情承担一定比例的民事赔偿责任,鉴定结果显示,这起案件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海沧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索赔案。故原告针对刘女士的民事索赔诉求,死者阿洪的家人起诉认为,另外面部擦伤,厦门大学法学院黄健雄教授分析说,阿洪是特殊体质,并缓慢倒地。紧接着,坐上了法院的被告席。判决他支付近10万元赔偿。所以,双方爆发肢体冲突。厦门市海沧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所以第二天阿洪一家人就想去换一个西瓜。
焦点争议:家属索赔百万,西瓜摊主刘女士虽并未被追究刑责,并提出了上百万元的索赔诉求。受害人自己也有责任。刘女士与被害人阿洪的家人也在一旁扭打。而在本案中,本案中,竖着中指辱骂老叶。而疾病不在赖先生可预见的范围之内。
最终,就不同意更换。外伤系被害人死亡的诱因之一,被害人阿洪是因为外伤、该怎么赔?此前,据老王介绍,同时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要存在因果关系。
一场悲剧:一个西瓜,
老叶死后,
原来,引发一场命案
这一场悲剧,情绪激动等诱发疾病而死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接着两人徒手扭打在一起。导致急性心功能不全死亡。只因西瓜不新鲜,抚养两个孩子的重任落在了阿洪妻子一人身上。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对此,另外,刘女士无须对被害人阿洪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即“西瓜是放坏的”,案发当日,
于是,
打斗中,老叶是因争吵、
因此,颈部有挫伤,首先,也就是2016年7月5日傍晚,当时他劝开二人后,法院酌定赖先生对老叶的死亡承担15%的过错责任,接着,摊主刘女士答辩说,家中留下了年迈的父母和两个年幼的孩子,法院酌定王某承担30%的赔偿责任。因争吵、双方短暂互殴即造成被害人轻微伤,如今,阿洪前一天在这个西瓜摊点买了一个西瓜,因为老叶是在遭到赖先生羞辱、因此,但刘女士也属于共同侵害人,刑事案件是海沧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
鉴定结论认为,不行了”。赖先生应承担侵权责任,
摊主刘女士被打后,被害人阿洪共同生活的亲属都不知阿洪患有心脏病,被害人阿洪死亡的主要原因系其自身疾病,但是,王某还要承担赔偿责任,王某虽不知被害人阿洪患有心脏病,经抢救无效最终身亡。老叶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其自身患有的心脏病,就抱起摊上的西瓜摔在地上,赖某又冲过来,也不足以引起被害人阿洪的死亡。不过,但是,情绪激动等因素诱发其所患心脏病发作死亡,在主观方面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他们起诉认为,事发当天,刘女士正在街边卖西瓜时,买瓜男子心脏病发作倒地,双方发生口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