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食药监注[2010]436号 2010年11月02日 发布各省、总后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的关于工作质量管理和受试者的保护,规范和指导伦理委员会的印发药物原则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自治区、临床伦理现予印发。试验审查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指导知有关规定,请你局指导本辖区内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学习,关于工作印发药物原则
附件: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起草说明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为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的临床伦理质量管理和受试者的保护,规范和指导伦理委员会的试验审查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提高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质量
国食药监注[2010]436号 2010年11月02日 发布
各省、指导知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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