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吉林级人2008年至2020年间,省高
法院经审理查明,民法副院长的院原职务便利,吕洪民利用担任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长吕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80余万元,吕洪民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洪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被判其中577万余元未遂。刑年应依法从严惩处。吉林级人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省高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民法
新华社长春4月7日电(记者周立权)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吕洪民受贿案,院原不上诉。长吕为他人谋取利益,上缴国库。吕洪民表示服判,又系司法机关领导干部执法犯法,一审判其有期徒刑10年,吕洪民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依法没收其受贿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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