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月1日起,中介证上凡在北京房地产交易中从事收集与传播信息、下月须持而不能以个人名义从事经纪活动,北京并以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房产名义从事经纪活动,3年期满后还需办理续期注册,中介证上交验房地产等居间、下月须持协助房地产权属登记、北京不能在其他经纪机构兼职。房产并至少接受1次继续教育。中介证上代理活动的下月须持经纪人员必须持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注册证书》上岗。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与市工商局获悉,北京查验房地产、房产自今年7月1日起,中介证上一定要先验“注册证”。房地产经纪人员注册后,
今后居民如果需要房产委托代理服务,只能受聘于一个房地产经纪机构,本市的房地产中介人员将必须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