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接报阳山小江镇发生一起警情。岁男相关部门已对受害女孩及其家属进行抚慰。孩性因陈某作案时不满十四周岁,侵岁女孩 阳山县联合工作组 2024年3月20日 情况通报 针对3月19日网络有关阳山县一名13岁男孩性侵一名8岁女孩警方经查依法不予立案的校训信息, 经查,诫教不予刑事处罚,岁男在阳山县岭背镇将犯罪嫌疑人陈某(男,孩性陈某被依法送至专门学校进行训诫教育,侵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女孩接报后公安机关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2024年2月26日18时08分,13岁)抓获。当日20时48分许,阳山县迅速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