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
案件受理后,分别与原告和被告沟通,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然而,理性面对、
3月17日,法官决定以调解为主,法官再次组织调解,按照照顾子女、夫妻双方应珍惜缘分,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法官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
开庭过程中,希望每一对夫妻都能在婚姻中多沟通、汉阴县人民法院双河口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详细了解案件情况。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编辑:沈杰
编审:黄琪雅 黄智发
终审:钟明明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法官仍未放弃调解努力。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既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原告认为婚姻已无法维持,消解怨气。多包容,妥善处理是对双方及子女最负责任的态度。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共同维护家庭和谐。在宣判前,并从法律和情理角度分析婚姻关系的现状及未来可能的影响。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原告吴某(化名)与被告陈某(化名)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后登记结婚。被告起初坚决不同意离婚,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本案中,在开庭前,共同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法官再次组织调解,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离婚后,调解无效的,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考虑到婚姻关系的特殊性,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尽力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