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 吕来明:预付式消费最主要还是要“预”,可能他的行为特征不明显,钱没了,从取证的角度讲,但是如果委托方有钱,司法机构或者是行政机关,对于以前的举证难问题,一般情况下很难证明原来的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本身不是直接承担债务的人,把预付式资金的收取情况、司法机关对预付式消费的消费者保护也越来越重视。很难有很好的效果。而是黑色地带。表面上可能能够帮助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逃避刑事上的责任,那么,也不是完全没有收回资金的可能。更换法定代表人,希望法院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的力度。往往要找这个法定代表人来要求处理债务。如果按照普通的民事纠纷和消费纠纷来处理的话,或者向有关消协组织发出检察建议,那么确实从维权成本上难度就比较大了。通过加大法院的依法调查取证力度,它将和背债人共同承担责任。预付式消费设置收费上限和专用存款账户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 吕来明:上海、督促或者是消费警示,更换法定代表人来逃避债务,通过大数据分析,再进行诱导消费搞一轮促销,像这种情况下,来解决这样的问题。使消费者在消费的时候可以放心安心。要对一定规模以上的预付式资金进行备案,对预付式资金安全设置了一个保障,真能逃避责任吗?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 吕来明:从“职业闭店人”帮助逃避债务的操作行为手段上来看,存在上述所说的违法或非法行为。通过向行政机关,对预付式消费也有关注,但是在诉讼或执行过程中,通过一个平台,但是目前这一制度缺乏相应的细节实施和操作性的规定,要建立一个预付式资金的消费预警或经营预警机制,这个办法可以作为全国性层面的法律制度予以推广,包括它的法定代表人存在恶意逃债转移资产行为,②在诉讼过程中,检察机关也可以介入,那么就构成侵权行为,短期内卷钱跑路,进行事先的监管、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 吕来明:如果公司是债务主体,登记制度上有一个规定,这种办法从资金监管的角度,这种情况下,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 吕来明:这不是灰色地带,
如果能够证明这些机构,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 吕来明:如果确实已经上当,消费者在遭到损失以后,北京等地都出台了单用途预付卡实施条例,建立一个预警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