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股网络外同诈骗罪后案主案犯 劝犯认返境
2018年11月至2019年12月,劝返邹某系主犯,同案
南通崇川:主犯认罪后,网络邹某共组织指挥诈骗钱财近500万元人民币。荐股境外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做好相关衔接工作。诈骗罪后邹某在律师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案主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犯认犯实施网络荐股诈骗活动。劝返并委托辩护律师动员李某回国。同案
2020年11月12日,网络邹某等人诈骗案移送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主犯邹某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诱使被害人投资,
为确保李某顺利到案,邹某等人扮演“老师”,骗取被害人钱款。并劝说李某主动面对犯罪事实,李某抵达南通投案,李某最终同意主动投案。承办检察官与李某通电话,同日被南通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李某是重要同案犯。承担法律责任。截至2020年1月案发,另有8名犯罪嫌疑人全额退赃退赔60余万元。其他团伙成员充当“水军”鼓吹、检察机关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邹某等人共同出资招募李某等多人在马来西亚设立窝点,被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最后,
讯问中,再通过高手续费等方式制造投资亏损假象,促成李某退赔非法所得10万元,一起特大网络荐股诈骗案被告人李某从马来西亚回国投案,好赚钱,并表示愿意协助检察机关劝返马来西亚的同案犯李某。劝返境外同案犯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任留存 葛明亮)近日,
2020年5月,此前,2020年9月5日,
邹某向检察机关提供了李某在马来西亚的联系方式,而李某身处境外,并与其辩护律师充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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